家庭手工藝副業符合特定條件,免辦營業登記

November 20th, 2009 | Categories: Biz, 報稅 | Tags:

家庭手工藝副業符合特定條件,免辦營業登記-Yahoo!奇摩新聞
中央社 更新日期:”2009/11/17 10:52″

(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117 10:51:44)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竹山稽徵所表示:個人利用自有住宅從事家庭手工藝副業貼補家用,不直接對外銷售其產品及僱用人員,可免辦營業登記。

該所說明,個人如係利用自己原有住宅,以提供勞務為主(包括人力或應用簡單機器),不僱用家庭成員以外人員,接受廠商或合作社之委託加工,而不直接對外銷售其產品,並不具備營利事業型態,為家庭手工藝副業,非屬營利事業,可免辦營業登記,並免徵營業稅。

該所進一步說明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,於開始營業前,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,如經通知補辦營業登記而逾期未補辦者,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及第51條第1款規定擇一從重處罰。

該所呼籲,民眾以自有住宅從事家庭手工藝副業免辦營業登記,如不符合上列免辦營業登記條件者,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,以免遭受處罰。若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:0800-000321或利用財政部臺灣省中國稅局網站(http://www.ntact.gov.tw)提供之「網頁電話」免費洽詢,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訊息來源:中區國稅局竹山稽徵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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